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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规检测 |16CFR1512儿童自行车CPC认证标准要求 电动自行车GCC证书
2024-07-18 18:49 上一篇:安规检测 |TEMU亚马逊美国站要求对自行车进行16 CFR 1512 认证 | 下一篇:安规检测 |澳大利亚AS/NZS 2088:2000测试报告 澳大利亚婴儿推车报告 儿童推车安全要求ASTM-F833
亚马逊要求,您必须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的商品详情页面上注明座椅高度*,以及适用年龄或年龄段。亚马逊还规定,所有儿童自行车均应通过检测,并且符合下列特定法规或标准要求:
商品法规/标准要求儿童自行车
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12 部分(自行车要求);和
《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》(铅);和
《美国消费品安全法》第 14(a)(5) 节(追踪标签);和
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01 部分(小零件检测**)(如适用);和
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00.19 部分和第 16 卷第 1500.20 部分(小零件贴标***)(如适用)
*座椅高度是指当座椅升到最高位置时,座椅顶部距离地面的高度。
**仅适用于专为 3 岁以下儿童设计、供其使用或营销的自行车。
***仅对装有小零件且专为三岁至六岁以下儿童设计、供其使用或营销的自行车。
所需信息
我们可能随时要求您提供以下信息,因此建议您备好这些信息,方便提交:
您的公司名称(如适用)和卖家编号
您的联系信息: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
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的列表
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的商品图片和商品包装图片(如适用)。图片必须包含商品和商品包装的所有面,以供我们审核。
商品图片或检测报告,证明商品符合强制性追踪标签要求(《美国消费品安全法》第 14(a)(5) 节)
商品图片或检测报告,证明商品符合强制性自行车指示说明和贴标要求(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12.19 部分)
检测报告,证明其符合小零件检测要求(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01 部分)(如适用)– 仅适用于专为三岁以下儿童设计、供其使用或营销的自行车
商品图片或检测报告,证明商品符合小零件贴标要求(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00.19 部分)(如适用)– 仅适用于包含小零件且专为三岁至六岁以下儿童设计、供其使用或营销的自行车。
详情页面警告,证明其符合小零件贴标要求(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16 卷第 1500.20 部分)(如适用)– 仅适用于包含小零件且专为三岁至六岁以下儿童设计、供其使用或营销的自行车
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(本政策适用)的儿童产品证书 (CPC)
由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,确认每件商品均已通过检测,符合上述法规和标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