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项目
饰品及服饰纺织品
加拿大饰品法规要求
SOR/2018-82
加拿大《儿童饰品条例》(SOR/2018-82)规定,供15岁以下儿童佩戴的首饰中,总铅含量不得超过600 mg/kg,可溶性铅不得超过90 mg/kg。根据加拿大官网,该限值还将会进一步收紧变得更严格。此外,加拿大卫生部还颁布了含汞消费品条例,也提议限制儿童饰品中的镉含量为130ppm。
法规条例 | 管控项目 | 限值 |
儿童饰品条例(SOR/2018-82) | 总铅 | 90 ppm |
总镉 (通过施加不超过4.45N的力产生的儿童饰品小部件) | 130 ppm | |
含汞消费品(SOR/2014-254) | 总汞 | 1000ppm,超过此限值需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label(如含汞产品为小型产品或产品部件,则可在包装上标示相关信息)。 |